青岛市获批开展国务院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作 者 : | 国企混改研究 |
日 期 : | 2020-12-21 |
摘 要 : | 12月11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青岛市和浙江杭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开展第二批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我市开展综改试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国企改革示范工程系列创新改革措施,紧密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相匹配,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相衔接,以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为特色,在体制机制层面创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探索“坚持政治标准、依法规范治理、培育企业家精神、落实物质利益原则、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独具地方特色的国有企业家队伍“五位一体”建设模式,全面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以人为核心要素驱动国有企业加速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争取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关键词 : | 综改试验;内生动力;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