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作 者 : | 国资智库 |
日 期 : | 2020-08-03 |
摘 要 : |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以下统称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执行统一规则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 |
关键词 : | 安徽省;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
作 者 : | 国资智库 |
日 期 : | 2020-08-03 |
摘 要 : |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以下统称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执行统一规则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 |
关键词 : | 安徽省;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