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萍: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作 者 : | 马淑萍;廖博 |
日 期 : | 2016年1月22日 |
摘 要 : |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国有企业由于股东的特殊性,信息披露比一般企业显得更加重要。许多国家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治理、财务状况、重大经营事项、重大风险事项、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将信息披露作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内容和重要基础。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国有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建立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应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议:采取尽快启动、逐步规范的方式开展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参照上市公司制定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标准;完善独立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的法规。 |
关键词 : | 公司治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国有企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