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晖明:从“分类”到“分层”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作 者 : | 张辉明 |
日 期 : | 2019-03-20 |
摘 要 : | 笔者在对“分类”改革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联系改革实践的推进内容,认为有了“分类”,还要“分层”。这样的“分层”表现在三个方面:在明确“终极出资人”出资行为基础上派生的出资链条治理权力的分层;配合“分类”取向,联系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不同环节层次,选择国有资本配置重点和动态优化举措;在明晰公有资本的“终极所有者”概念基础上,结合政府财政账户体系,需要对不同政府层级的公有资产配置运营内容和管理方式加以分层。 |
关键词 : | 深化改革;分类;分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