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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分析手册(4):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那些事儿

作 者 : 谢亚轩等
日 期 : 2017-05-18
摘 要 :
根据股东背景和监管的不同,我国租赁公司主要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和普通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法律定义和业务操作原理一致,但是其监管部门、财税政策和业务种类并不相同。
金融租赁 ABS 是指以金融租赁公司为发起人,以其融资租赁业务为基础资产,信托机构为受托人,投资者认购证券份额并享有相关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 金融租赁 ABS 与银行间其他信贷 ABS 作用大致相同, 主要为盘活存量,增强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出表和丰富投资品种。
金融租赁 ABS 发行总量虽然不大,但是每期产品的融资规模大于企租ABS;基础资产笔数相对较少; 在信用增级方面,一般采用了优先次级的内部增信方式,这与企租 ABS 通常采用的差额补足和担保有较大的不同;融资期限一般与入池贷款剩余期限匹配,一般为 2-3 年。
金融租赁 ABS 是以金融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而金融租赁的主要客户群是国企等大型企业, 其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一般较高; 金融租赁 ABS 的入池资产笔数较少, 入池资产的集中度较高; 金融租赁 ABS 的基础资产的抵质押率低于 RMBS 和汽车贷款 ABS 等信贷 ABS,基本与企业 ABS的抵质押率相当。
金融租赁 ABS 的交易结构与其他的信贷 ABS 的交易结构大致相同, 需要关注不同的触发机制对现金流的重新安排。
金融租赁 ABS 一般采取内部增信措施,主要采取优先/次级分层设计和信用触发机制,从目前已发行的 14 期产品来看,均未采取外部增信措施。
金融租赁 ABS 的风险主要包括基础资产相关风险,交易结构风险,参与机构履约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金融租赁 ABS 的资产服务机构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管理能力强,其与其他相关的参与机构履约风险相对较弱, 主要关注基础资产的相关风险,尤其是集中度风险和租赁物件的处置风险。
关键词 : ;金融租赁;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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