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下的“爱豆”经济(下篇)——新经济行业比较系列之十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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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彦君;张潇潇;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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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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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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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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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偶像产业结构不利于形成爱豆经济。(a)内容端经纪公司对艺人IP精细化培训不足,难以创造充足的IP储备;(b)缺少版权保护,唱片销量榜单公信力不足,粉丝没有参与互动的消费动力和客户粘性;(c)电视台掌握渠道话语权,宣传模式单一且受众群体分散,渠道的变现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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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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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l经济”;偶像产业结构;消费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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