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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平”系列报告之二:“金融抑制”卷土重来:谁受益,谁受损?

作 者 : 张文朗
日 期 : 2018-02-22
摘 要 :
曾经备受诟病的“金融抑制”在全球范围内似乎“重见天日”。“金融抑制”一度是落后的代名词,但次债危机令各国政府深刻反思,以美国2010年颁布《弗兰克-多德法案》为标志,金融抑制似乎卷土重来。近期我国金融监管风暴不期而至,与全球“金融压制”的回归不谋而合。历史不会简单重复,早期的金融抑制表现为政府通过各种政策让金融资源为己所用,或是用于支持特定的行业发展。次债危机之后的金融抑制表现为政府为了维护金融稳定而实施宏观审慎政策。金融抑制1.0时期(1945-70年),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压低名义利率和抬高通胀降低政府债务负担,政府受益最多。金融抑制2.0时期(1960-80年),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政府通过强制储蓄、资本管控、政府主导信贷分配成功实现经济腾飞,产生了一批大企业。金融抑制3.0时期(2008年之后),各国加强金融监管、实施宏观审慎政策以维护金融稳定,金融行业利润承压,房地产发展放缓,国债间接受益。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实施减税,并有意推动基建和金融去监管,新任联储主席可能在边际上放松监管,但金融抑制的大方向难以改变。过去十年,我国信贷无序扩张,房价快速上涨,金融周期加速上行。金融抑制时代,金融监管是最重要变量,房产价格承压,金融行业有序发展,一般消费得到支撑。
关键词 : 金融抑制;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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