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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群与入口看相关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空间

作 者 : 刘雪峰
日 期 : 2017-03-23
摘 要 :
消费金融的参与主体包括银行信用卡中心、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互联网消费分期平台。参与主体为个人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的用途的信贷服务,均可以纳入消费金融范畴。资产证券化注册制推行,为消费金融行业提供资金融通渠道。目前来看,交易所市场的消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发起人仍然以蚂蚁、京东为主。其他消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暂未大规模交易,主要三大原因:不少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当前处于发展初期、规模有限,更难以构建较为优质的资产池。金融机构、蚂蚁、京东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其资产支持证券更受市场欢迎。
相关报道称(华尔街见闻转载36 氪报道),除大型互联网公司外的非持牌金融机构的ABS 发行2016 年下半年已经陷入停滞。尽管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几近停滞,未来仍有可能在以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为主的场外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消费金融业务当前主要划分为三类:传统信用卡及其分期;有场景的消费分期。无场景的消费贷款业务。我们认为,传统信用卡覆盖人群可融资渠道较多,总体而言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需求较弱。相关公司切入该类用户群体可能需要较高的获客成本;无信用卡、有偿还能力的人群预计总规模近3.5 亿人(近7.5 亿网民中,扣除1.5 亿信用卡用户、2 亿收入低于1500 元的人群)。受众群体最大的消费场景仍然是3C 电子产品;近2 亿人群适用于1 万元以下的授信额度。
关键词 : 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业务
从人群与入口看相关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空间(国资智库——金融行业).pdf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