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
作 者 : | 任泽平 |
日 期 : | 2017-09-26 |
摘 要 : |
税制比较:中国实行分税制,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中国现行的分税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是主要税种。美国是典型的财政联邦主义,分为联邦、州和地方(郡县、市镇村)三个级次。中美税种的主要差异。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而美国以所得和财产税为主,但没有开征增值税;美国有完善的财产税,是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中国的房地产税仍在试点;中国的社保采取缴费方式,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美国则是法定的社保税,成为联邦税的主体税种。中美税法立法程序:中国高效,美国繁杂。中国税收立法程序更短,制定过程更加高效;美国的税收立法程序需经历循环往复,体现行政、立法权的制衡,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间的制衡。中美宏观税负比较:大、中、小口径下的中国宏观税负低于美国,全口径下略高于美国,但主要源于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迅速增长。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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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 降成本;中美税制及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