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混改”在法理上要站得住脚
作 者 : | 李锦 |
日 期 : | 2019-09-10 |
摘 要 : |
国有企业的产权权益应该得到保护,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资委应该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能不管资本,因此不能放弃“格力混改”的主导权。董明珠的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应受所有权制衡,即便是这种权力的行使是符合市场逻辑的。“格力混改”要在法理上站得住脚,经受得住社会的质疑与历史的考验。祝愿格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市场化、法制化的轨道上获得成功,得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理论的支持。 |
关键词 : | 格力;混改;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