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再迎政策利好
作 者 : | 廖明兵;吴慧敏 |
日 期 : | 2015年8月11日 |
摘 要 : | 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意见提出:1)要求加强规划编制和标准制定;2)要求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与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进行建设;3)鼓励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4)要求地下管廊区域的新管线必须入廊,既有管线逐步迁移入廊;5)实行有偿使用,管线单位应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并确立了征收原则;6)要求管廊运营单位与管线单位明确分工与协作;7)中央和地方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地下管廊项目应优先安排建设;8)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和金融专项债支持,并支持建设运营单位发行企业债。 |
关键词 : | 地下综合管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