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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公司股权质押的可行性探讨

作 者 : 李艳丽;黄伟祥
日 期 : 2020-06-09
摘 要 :

在投资项目中,投资者要求原股东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目标公司以作为差额补足义务的担保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行性。为了确保股权质权的有效设立,建议提前与属地工商管理部门沟通确认是否可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关键词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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