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如何保障在子公司参股的社会资本的权益?
作 者 : | 郑志刚 |
日 期 : | 2017-05-19 |
摘 要 : | 除了尚未落地的中国联通等少数以上市公司主体作为混改平台,目前更多观察到的是,在附属公司层面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组成控股子公司方式开展的混改。中航集团公司下属的航空货运物流公司的混改如此,中粮集团旗下金融板块专业化公司中粮资本的混改亦如此。应该说,上述混改实现形式的选择包含以下现实合理性。其一,子公司的设立或把原来分公司改造成子公司为社会资本的进入,从而国资与社会资本的“混合”提供物理平台;其二,子公司的设立或把原来分公司改造成子公司有助于实现国资管理体制从原来管企业到管资本监管理念的转变;其三,国资可以通过子公司中引入社会资本方式有序调整产业布局,将有限的资本集中到主营业务中来。 |
关键词 : | 社会资本;中粮资本;混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