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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7大区别、3条策略!

作 者 : 张利国
日 期 : 2021-08-12
摘 要 : 我们在讨论国企中长期激励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对有些基本的概念要义会出现混淆的情况,尤其是股权类的激励中长期激励机制。 在此,我们首先要澄清以下三个概念:1、中长期激励不等同于股权类激励。我们已经说过,本轮国企改革涉及的中长期激励工具有三类14种,不仅包括股权类的激励,还包括投资类的、现金分红类的激励。由此,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并不能等同于股权类激励改革。2、员工持股不等同于或并不包括所有股权类激励。我们在谈到员工持股时,仅指符合133号文件要求的针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持股,并不包括其他股权类的激励。而且,股权类激励还包括针对国有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激励和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也包括其他诸如虚拟股权激励等方式。由此,我们在讨论或设计实施股权类激励过程中,要明确具体的哪一种的股权类激励,而不是员工持股代表所有股权类激励。3、员工持股不等同于股权激励。为什么称为“员工持股”,而不称为“员工持股激励”,或也称为“股权激励”呢?因为“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称谓最大的区别是,“员工持股”一般是以同股同价的方式交易,并不能进行折价交易或股权赠予、奖励等;而称谓为“股权激励”的就不一样了,如科技型企业有股权奖励,间接体现了折价交易;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可以以不低于公开交易价格平均水平的50%进行定价交易等,直接体现了折价交易。针对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类激励,更容易混淆的是员工持股(133号文)和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激励(4号文),尤其是国有科技型企业在同时满足两个政策文件情况下,这两种激励方式如何进行选择设计呢?在此,我们给大家就两种激励方式的区别和选择策略进行说明。
关键词 : 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激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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