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全梳理
作 者 : | 朱振鑫 |
日 期 : | 2017-04-10 |
摘 要 : |
PPP项目公司的股东构成可分为两类:一是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出资设立,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等事项;二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或者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后由政府指定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各项事宜,确保PPP项目顺利运作实施。 单一型:单一型是由社会资本全额出资的项目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及在PPP项目中的功能定位,社会资本可分为对接项目资金的金融机构、负责施工建设的建筑承包商、提供运营维护服务的运营商及上述各方组建的联合体等。 复合型:PPP项目的本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了体现政府方的合作诚意,对于体量较大且工程复杂的PPP项目,政府方通常会部分出资入股PPP项目公司。 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阶段,金融机构已成为PPP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信托、保险、券商及子公司、基金等金融机构纷纷参与PPP项目。但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政府出资,作为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垫。但通常情况下,政府出资比例不会太高,多为5%-30%。 政府出资方+建筑承包商/运营商:政府出资方+建筑承包商:以大型央企为代表的建筑承包商,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且管理更规范,中标后一般会联合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资金筹集、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事宜。政府出资方+运营商:对于运营部分占比较高的PPP项目,很多运营商会作为主导方,联合政府方直接参与此类项目中。政府出资方+建筑承包商+运营商:建筑承包商和运营商作为联合体共同参与,其中建筑承包商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商负责项目运营。 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建筑承包商/运营商: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建筑承包商:建筑承包商通常会联合具有资本运作实力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作为最大的出资方,负责PPP项目的资金融通,建筑承包商和政府出资方一般会象征性地出资,占比较低。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运营商: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和运营商三者共同参股项目公司,多用于运营占比较高的PPP项目。政府出资方+金融机构+建筑承包商&运营商:对于有些体量巨大的PPP项目,金融机构、建筑承包商、运营商组成联合体。但有些资质优良的大型央企,可同时兼顾建设和运营。 |
关键词 : | 股权结构;P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