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可担任临港新片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
作 者 : | 上海人大、上海市司法局 |
日 期 : | 2021-02-22 |
摘 要 : | 2022年是临港新片区成立的第三年,也是“五个重要”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2月18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这是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在实现临港新片区与境外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和信息快捷联通等方面亮点颇多,总体呈现更加开放、更加自由的特点,显示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步履不停。条例共十章五十五条,主要章节包括投资自由便利、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资金自由便利、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数据流动、前沿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权益保障等,几乎每个章节都有突破性亮点条款。 |
关键词 : | 外汇自由;资金自由;自主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