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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被“欺负”了这样防御,但千万别碰红线!

作 者 : 顾功耘
日 期 : 2019-08-14
摘 要 :

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可以代表上市公司行事,但上市公司与股东同为私权主体,私权主体间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而,董事会无权自行认定股东行为非法且加以限制乃至剥夺。否则实际上是行使了公权力,无法理依据。

关键词 : 董事会;私权;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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