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中央企业党组织地位与作用研究
作 者 : | 高继革 |
日 期 : | 2019-10-16 |
摘 要 :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意见》进一步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这一根本要求,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断增强国民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更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发展和创新混合所有制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新领域、新方法,坚守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有效发挥党建工作的独特优势,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
关键词 : | 混合所有制经济;央企改革;交叉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