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若经营业绩突出,国企“一把手”可延迟退休
作 者 : | 济南时报 |
日 期 : | 2019-09-30 |
摘 要 : |
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山东再出“大招”。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山东提出,将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对政治上可靠、经营业绩突出、年满60周岁的党委书记(同时任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可延迟1—3年免职(退休)。 |
关键词 : | 国有企业;延迟免职;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