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亟需转型为政府投资公司
作 者 : | 罗桂连 |
日 期 : | 2020-08-21 |
摘 要 : |
融资平台应当从地方政府的“融资SPV”转型发展为“政府投资公司”,从只管"找钱还钱"转型为"公共资源利用主体、公共项目实施主体和公共利益实现主体",从“空壳公司”转型为"引进合作伙伴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商业模式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积聚核心资产享受城市发展红利"的城镇化投资运营机构。融资平台是重要的公共机构,应当利用市场机制办事,但要“化”成市场主体,既无必要且不可行。需要强调,留给融资平台转型的时间窗口不会太长,这不仅关系机构和管理层的前途,更严重制约城市和区域的发展。 |
关键词 : | 融资平台;战略性资源;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