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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淑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种授权经营模式的比较

作 者 : 马淑萍
日 期 : 2021-04-17
摘 要 : 当前,实行以间接授权为主、直接授权为辅的试点方式是客观选择,但同时也要加快直接授权试点的步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进两类公司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进度相对滞后。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两种模式开展试点,即对间接授权和直接授权模式开展试点比较,作为两类公司机制探索的重要内容。从实践看,间接授权模式试点在不断推进,但两种模式的试点比较工作还没有破题,成为两类公司改革的一大瓶颈。深化对两类公司的改革,必须高度重视授权模式的改革,特别是大胆探索直接授权模式,充分激发两类公司的活力,有效发挥两类公司的功能作用。
关键词 : 间接授权;国资监管;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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