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设立方案
作 者 : | 泉州市人民政府 |
日 期 : | 2016年10月3日 |
摘 要 : |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借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结合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实际情况,设立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并制定本方案。 |
关键词 : | 财政;投资基金;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