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 “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