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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过程中对于“募集结束”等问题的审核应对与建议

作 者 : PE实务
日 期 : 2019-04-10
摘 要 :

20142月中基协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2018112日更新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均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关键词 :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备案过程中对于“募集结束”等问题的审核应对与建议(投资基金化).docx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