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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专题研究之三:最熟悉的陌生人,资产支持票据

作 者 : 周岳
日 期 : 2016-12-30
摘 要 :
2016年12月12日,交易商协会公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及《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指引(修订稿)首次引入特殊目的载体,便于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
资产支持票据的交易结构可分为两种,一是没有特殊目的载体(SPV)参与的抵质押结构,一般是采用“特定目的账户+应收账款质押”的操作模式,二是有特殊目的载体参与的破产隔离结构,在交易结构中引入SPV。抵质押结构的资产支持票据,由于没有特殊目的载体的存在,无法实现破产隔离,对于发行人而言也无法实现出表。
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则通过引入特殊目的信托(SPT)作为发行主体,可以实现资产证券化中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使得融资人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抵质押型ABN的发起机构主要是地方融资平台类企业或公用事业(2264.058, -22.70,-0.99%)类企业,基础资产以建设应收款和公用事业收费收入为主;信托型ABN的基础资产则更丰富,包括企业的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
现金流的归集和监管是ABN交易结构的核心问题,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如何能够安全转付至票据持有人是交易结构设计中应该围绕的核心问题。抵质押型ABN的增信措施分为外部增级和内部增级两种手段,外部增信措施包括由第三方提供抵、质押物或设置现金储备账户等措施;内部增信措施包括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基础资产超额抵押和设置触发机制与加速清偿等措施。
在引入特定目的信托后,作为非金融企业的证券化融资工具,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在基础资产类型和交易结构方面与企业资产证券化有较为相似的特性,因此我们可以沿用“揭开ABS面纱”的思路对资产支持票据进行投资分析。
揭开ABS面纱具体需要回答三个问题。问题1:基础资产是怎么产生的?有什么特点?问题2:什么情况下基础资产现金流收不回来?问题3:基础资产现金流无法收回后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关键词 :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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