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储债“一石三鸟”
作 者 : | 何知仁;鲁政委 |
日 期 : | 2017-06-02 |
摘 要 : | 6 月 1 日,财政部公布了《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 号), 首次允许地方政府发行‚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这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首个细分品种,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发行额度在今年的 8000 亿限额之内。‚土储债‛的发行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第一,通过行政手段进一步约束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第二,通过市场手段监督土地储备项目效益;第三,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关键词 : |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