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新德两国猜想我国长效机制:实为住房制度改革,并重在长效和稳定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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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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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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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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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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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似乎渐行渐近,在其具体细则出台之前,我们可以从国外现有成熟模式来窥见一斑,在美国、日本、德国和新加坡等4 个经济发展最有特点的国家中,新加坡和德国由于过去房地产市场控制平稳,因而其经验值得我国长效机制以之为借鉴。供应端,新加坡的公共性住宅(组屋)和德国的租赁性住房可以分别为我国共有产权房和租赁住房提供借鉴,推动我国逐步构建成普通住房、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等的多主体、多层次供应体系,而需求端,新加坡和德国在政策方面的有保有压,包括保(补贴、金融等)、压(税收、法律等)等多个环节都值得我国借鉴学习,实现抑制投资需求的同时更要保障自住需求。但鉴于我国住房结构性问题、房地产经济和土地财政依赖等特殊背景将约束打压政策的实施节奏和力度(如房地产税和租赁等)。不同于认为长效机制为打压机制的负面判断,我们认为长效机制应是:1)有保有压的住房配置机制;2)重在“长效”和“稳定”;3)因城施策、缓步推进。因而长效机制不必过多负面解读,反倒是它将推动行业趋于平稳,减少行业波动,强化我们小周期延长的逻辑。我们维持房地产小周期延长框架,并认为本轮供给端调控(预售证监管和土地调控)导致了资源正快速向龙头集聚,其中土地集中度大幅提升将预示后续销售集中度猛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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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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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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