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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负责人决策致亏该当何“罪”?

作 者 : 国资空间
日 期 : 2016年09月01日
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首次提出了“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在新经济发展如火如荼的当前,近年来国企亏损现状却不容乐观,造成亏损的原因一方面与国际经济形势,中国经济改革相关,但另一方面也与国企负责人领导失误,甚至严重渎职有关。此次意见书的发布,明确“终身”、“刑责”二词,正是对此类现象的严厉追责,可谓从监管制度上下了一剂猛药。同时,意见制定固然严厉,严格落实才是我们更期待的。
关键词 : 经济改革;国企;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国企负责人决策致亏该当何“罪”?(国资智库——分类监管).docx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