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分类改革原则推进国企改革
作 者 : | 王翠娟 |
日 期 : | 2017-04-17 |
摘 要 : |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没有必要对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进行市场化改造,而是可以从产品性质及行业特性两个维度来制定功能导向的分类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在分类改革原则下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在公共产品领域推进“长期导向”下的混合,在自然垄断领域推进“控制权导向”下的混合,在竞争性领域推进“流动性导向”下的混合。 |
关键词 : | 分类改革原则;混合所有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