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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机制转换

地区: 陕西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30
文号: 国企改办发[2021]号
文件: 《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措施: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21年,选择在国有企业集团持股低于50%的控股企业进行试点,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202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开。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2021年,重点在治理体系、市场化机制方面,对存量混合所有制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新增混改企业要依法制定章程、维护各方股东利益、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时,支持同步实施员工持股。放开完全竞争类企业非公资本持股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