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向激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地区: | 陕西 |
签发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国企改办发[2021]号 |
文件: | 《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建短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激励方式“组合拳"。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优化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结构,加大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力度。规模较小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适度放宽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技术领头人个人持股比例可以达到3%,稳慎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实现“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的股份管理和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