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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地区: 浙江
签发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5-17
文号: 浙政发函〔2021〕5号
文件: 《浙江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措施: 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主动参与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能级提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021年上半年出台全省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全面实施"1+3+3+N"国企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按照统筹规划、业务引领、场景驱动、迭代升级的原则,全面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国资国企业务深度融合,以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深入实施产业数字化标杆、数字产业化培育、数字化管控提升等三大重点工程,着力推进全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国企科技创新服务数字化平台、供应链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前瞻性、影响力、竞争力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