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地区: | 陕西 |
签发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国企改办发[2021]号 |
文件: | 《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围绕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和西安“龙门行动计划”,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板块上市发展,落实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力争区域内每年新增两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支持国有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收购兼并、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提高运营质量,提升市值,到2022年,力争3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过千亿,5户市值过500亿。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等多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增进投资者认同,促进上市公司实现合理估值。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估值和资本创造效率。2021年,选择国有持股超过51%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