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地区: | 陕西 |
签发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国企改办发[2021]号 |
文件: | 《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优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责,依法落实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出资人权利,落实国资监管部门特设机构定位。2021年,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现清单管理。探索有别于公共管理部门、符合国资监管机构职责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2021年,全面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到2022年,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为主体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