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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董事会治理机制

地区: 深圳
签发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9-26
文号: 国资改办〔2019〕326号
文件: 《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措施: 拓宽董事来源渠道,创新董事选拔方式,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专业互补的董事会。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决策效能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董事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完善专职外部董事管理配套制度,严格执行专职外部董事履职记录和工作报告制度。依法保障财务总监履行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