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董事会治理机制
地区: | 深圳 |
签发单位: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9-09-26 |
文号: | 国资改办〔2019〕326号 |
文件: | 《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
措施: | 拓宽董事来源渠道,创新董事选拔方式,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专业互补的董事会。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决策效能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董事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完善专职外部董事管理配套制度,严格执行专职外部董事履职记录和工作报告制度。依法保障财务总监履行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