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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
推动上市公司二次混改
地区:
上海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05
文号:
沪府规〔2019〕33号
文件:
《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措施:
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实施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