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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上市公司二次混改

地区: 上海
签发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05
文号: 沪府规〔2019〕33号
文件: 《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措施: 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实施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