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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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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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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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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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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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国资考核〔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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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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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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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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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的董事长(理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主任等)、监事长(内设监事会主席)、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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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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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企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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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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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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