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规定
签发单位: |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20-11-03 |
文件文号: | 无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市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国资发法规〔2019〕1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关键词: | 青岛;市属国企;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山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