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
签发单位: | 江苏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7-03-31 |
文件文号: | 苏国资〔2017〕40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省属国有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法治国企和廉洁国企建设,进一步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省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及委托服务行为,积极发挥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专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苏国资〔2016〕110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关键词: | 省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
适用地域: | 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