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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16)

签发单位: 江苏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16-02-18
文件文号: 苏国资〔2016〕6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各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边界,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事项,根据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据国资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我委梳理了《江苏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关键词: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
适用地域: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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