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16)
签发单位: | 江苏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02-18 |
文件文号: | 苏国资〔2016〕6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边界,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事项,根据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据国资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我委梳理了《江苏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
关键词: |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 |
适用地域: | 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