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2011)
签发单位: | 湖北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1-05-20 |
文件文号: | 鄂国资规〔2011〕2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国资委指导监督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指导监督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指导监督,是指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施的依法规范、引导推进、沟通交流、督促检查等相关活动。 |
关键词: |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 |
适用地域: | 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