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2013)
签发单位: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签发日期: | 2013-08-02 |
文件文号: | 粤人社规〔2013〕3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在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等(以下简称“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劳资纠纷,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69号)等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
关键词: | 转型升级;劳资纠纷;预防处理 |
适用地域: | 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