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浙江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06-03 |
文件文号: | 浙国资综合﹝2016﹞8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委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省国资委信访工作职责,加强对信访人的正确引导。 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经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的清单报省国资委备案。 |
关键词: | 信访投诉;分类处理;工作清单 |
适用地域: | 浙江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