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2011)
签发单位: | 湖北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1-10-25 |
文件文号: | 鄂国资规〔2011〕5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持有的境外国有产权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境外国有产权是指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各种形式对境外企业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