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静安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管理的有关规定
签发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7-09-11 |
文件文号: | 静国资委党委发【2017】9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党委参照本市《加强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的规定》相关精神,结合区管企业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的有关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
关键词: | 静安区;国企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 |
适用地域: |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