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09-06-04 |
文件文号: | 渝国资发﹝2009﹞5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内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
关键词: | 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