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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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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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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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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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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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资委产﹝2009﹞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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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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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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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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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定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涉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国资产[1997]32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细则〕通知》(沪国资产{1997}214号)、《关于本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国资产[1998]93号)等文件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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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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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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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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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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