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所出资企业开展总会计师 委派试点工作的意见(2016)
签发单位: | 福建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12-19 |
文件文号: | 闽国资考评〔2016〕249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所出资企业: 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的意见》(国资发评价〔2015〕175号)等文件精神,省国资委决定在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现提出以下意见: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工作 |
适用地域: | 福建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