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5)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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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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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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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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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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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国资发〔2015〕4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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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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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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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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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服务改革、支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法治国企”,现就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委监管企业根据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加快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治企能力逐步提高,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要看到,监管企业法治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一些企业法治意识不强、管理不尊法、经营不合规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企业法律风险频发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危及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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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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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市场化;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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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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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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