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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印发《市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的通知(2012)

签发单位: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签发日期: 2012-05-10
文件文号: 津国资董建〔2012〕3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1.遵规守法,诚实守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对出资人和任职公司有违反忠实和诚信义务的行为。 2.代表股东,尽职尽责。要牢固树立维护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意识,自觉站在出资人立场上决策,承担受托责任,积极为董事会运作和公司运营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不得损害出资人利益。 3.按章办事,正确行权。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职,坚持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干预或者指挥公司事务。
关键词: 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行为
适用地域: 天津市
天津市关于印发《市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的通知(2012).docx点击下载